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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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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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宁市鸿基豆制品厂豆制品加工项目 |
东宁市东宁镇大城子村南(矿山小区东800米) |
东宁市鸿基豆制品厂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厂区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480m2,安装一台0.5t/h燃油锅炉,年生产水豆腐20t、干豆腐60t |
本项目不进行土建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是厂房内部改造及设备安装。施工期无喷涂油漆、涂料等作业。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汽车尾气等空气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 一、环境空气 1、扬尘污染:场地清理和设备安装时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局限在厂房内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2、机械尾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尾气的主要成分为CO、NO2等,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二、水环境 生活污水:主要为建筑工人如厕用水,本项目施工期需4人,不包食宿。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声环境 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机械运转、设备动力噪声。项目单位施工期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工人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则一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2kg,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零散建筑垃圾,如:废土、水泥、沙子、砖、白灰、石子等,产生量不大,收集后部分可以再利用,可用于回填和修路。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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