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故宫东掖门至西掖门之间地面改造工程(采购编号:(2025)4028)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故宫东掖门至西掖门之间地面改造工程
2.采购编号:(2025)4028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4.采购内容:沈阳故宫东掖门至西掖门之间地面改造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
6.采购预算为55万元(含税),供应商进行总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
8.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故宫院内。
9.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经监理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乙方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提交结算材料,经结算评审后根据结算评审报告结果支付至97%,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3%尾款。
10.维修响应时间:接受到采购人派工通知后2小时内,积极作出响应回复。
11.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2.财务状况:
(1)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至少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的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信誉情况:
(1)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报名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竟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真实性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企业资质:
(1)具有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采购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3月28日9点 至2025年4月3日16点(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供应商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采购文件******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点整(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4楼开标室(410会议室)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1正2副+电子文件(U盘)1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 4月8日9点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4楼开标室(410会议室),要求供应商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82
1.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