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宁市补编水土保持方案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东宁市补编水土保持方案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2024〕462 号
《关于做好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初步成果复核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资金。招标人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东宁市补编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东宁市补编水土保持方案;
2.2 项目地点:东宁市。
2.3 项目规模:编制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实施方案的进行补编水土保持方案。(具体以批复为准)。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对东宁市需要编制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实施方案的进行补编水土保持方案 ;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17.9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 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3.4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16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水务局
联 系 人:刘嘉亮
电 话:******
招******水务局
地 址:东宁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金港湾17号楼7号门市
邮政编码:157299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